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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院

      本院 “医养结合”树立典范。医院站在关爱老年群体、担当社会责任的高度,将“患者利益高于一切,患者生命大于一切”的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中。

      经自治区卫生厅批准,20多年前成立的“医疗护理中心”为失能老年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、细微的生活护理,完全契合国家当前提出的医疗机构以“医养结合”形式为老年患者提供多层面、多方位服务的要求,由此构建了集“医疗、护养、康复、临终关怀”为一体的医疗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,被国家老龄委称为“医养结合”的典型范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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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91-4817070
门诊时间(无假日)
10:30——19:00
乌鲁木齐市
新医路17号附1号
医院主任